学校路灯、球场照明灯是学校校园美化亮化工程的组成部分之一。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为学校文化建设和师生活动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路灯、球场照明灯使用要与学校文化活动宣传要求和教职工需要相符合,要与正常的教学、科研相适应。管理中秉承集中统一、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安全使用、节约用电的原则。
2.户外照明灯设施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日常灯具维修由总务处事务科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户外照明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及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3.户外照明灯具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一般要求定期对路灯线路、灯具等进行巡查,对损坏的路灯应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亮灯率、控制开关完好。
4.户外照明灯亮度与数量以满足一般道路照明需要为准.
5.户外照明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认真负责维护,防止事故发生。
6.当日值班电工严格遵守夜查制度,必须检查当日户外照明灯开启情况,发现路灯不亮,应手动开关亮灯,次日修复所发现问题。
7.值班人员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遇有特殊情况无法处理,应立即联系主管领导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路灯、球场灯的开启时间
1.学校所有路灯统一时间开启、关闭:
南校区:5月1日-9月30日,每天19:00-23:00;10月1日-4月30日,每天18:00-22:30。
北校区:5月1日-9月30日,每天19:00-23:00,10月1日-4月30日,每天18:00-22:30。
2.学校球场灯的开启、关闭时间:
南校区:5月1日-8月31日,每天19:00-22:10,9月1日-4月30日,每天18:00-22:10。
北校区:5月1日-8月31日,每天19:00-22:00,9月1日-4月30日,每天18:00-22:00。
3.寒暑假期间如无特殊需求,南校区球场灯实施关闭,北校区球场灯保障少量需求、分季节开启至22:00。寒暑假期间南北校区路灯实施少量长明灯开启以满足照明需要。
三、临时开启申报程序
因工作要求需要球场灯临时开启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总务处事务科请示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