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伙食科管理方法及流程
二、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三、食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
四、食品留样制度
五、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六、食堂粮油肉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七、餐饮卫生管理细则
八、食堂消防制度
九、餐厅商户值班制度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预案
十一、突然停水应急预案
十二、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十三、开封职业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伙食科管理方法及流程
(一)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餐饮部门和商户的信息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管控。
(三)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内容包括伙食科对各餐饮部门的培训;伙食科对商户的培训;各餐饮部门对商户的培训;其它临时培训。
(四)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督导检查。
(五)建立会议管理制度。依托各项管理规定,定期召开各餐饮部门的集体例会以及其它临时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工作)、解决(问题)、计划(任务)、追踪(完成);具备时间、地点、事件、责任人等要素。
(六)建立完备的各级检查和考核制度。内容包括:伙食科对各餐厅的检查考核、各餐厅互相检查考核、伙委会对餐厅的检查考核、餐厅内部的检查考核。
(七)制定粮油肉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办法,确保食品供应的安全、卫生、价格合理。
(八)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突发水电故障预案、突发自然灾害预案。所有预案围绕保安全、保卫生、保供应来制定并执行。
(九)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开封职业学院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保洁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各餐饮单位对从业人员须做背景调查后方可录用。录用后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向伙食科报备,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如从业人员离退职,要及时上报伙食科。
(三)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从业人员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不做有违法纪及道德的事情。
三、食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为突出我院伙食工作“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目标管理、制度管人;分项细化、奖惩有据”的基本管理原则,制定本办法。
1.2食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包括卫生工作和管理工作两部分,实行百分考核制,对奖惩均以分数为计量单位,分数与经济挂钩,每分价值10元。
1.3伙食科及其它相关单位检查、抽查、或根据举报投诉重点检查,发现违犯本条例者,按照本办法扣分项目和分值给予扣分及经济处罚,处罚扣分记录在案,累计纳入学期末考核。
1.4考核实行累计淘汰制(平时加、扣分可相互抵消),承包期内累计扣分30分给予警告,累计扣分满50分者,责令停业整顿。满60分者及一次扣罚50分者,协议终止。
1.5每学期期末,在全体承包商会上,公布本期加(扣)分和累计加(扣)分情况。
1.6伙食科每月检查结果进行累计积分。对连续3次获前1名加3分,连续3次最后1名扣3分并纳入期末考核。
1.7每学期期末,根据各承包商的累计积分和工作表现评出的先进商户,伙食科将从处罚收入中申请资金用于奖励。
1.8我院伙食管理工作将以本办法为奖惩依据。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伙食科所有。
第二章 奖励
2.1积极主动配合管理、提出有见地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用有显著成效者。3分
2.2在院校的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3分
2.3饭菜质量、优质服务得到同学来信表扬者。3分
2.4拾到有一定价值的财物及时上缴者。3—5分
2.5扶助贫困学生做出一定成绩,得到同学及院校一致好评者。 2分
2.6爱校如家、关心集体、热心学院事业有突出表现者。2分
2.7集体卫生检查中连续三次获得第一名者。3分
2.8不计个人得失、维护集体荣誉有突出贡献者。3分
2.9其它突出表现,得到院领导及学生口头或书面表扬者。2分
第三章 卫生处罚
卫生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扣罚2---10分:
3.1售饭时不戴口罩、手套、工作帽、不穿工作服者。
3.2当天的剩饭菜出售前未按要求充分加热或不明码标注销售者。
3.3冬季饭菜没有保温设施或保温设施不开、造成由于饭菜温度问题引起及投诉者。
3.4主要机械设备(和面、馒头、切肉机等),用后未及时清洗者。
3.5冰箱没有生熟标志、内有血水、异味;储量过多;表面和外表边沿脏者。
3.6冰箱存放食品生熟不分、摆放不整齐;盘底压在直接入口食品上者。
3.7食品盛用器具不洁或直接落地存放者。
3.8刀、碗、筷、勺、食品夹等物品,用后不及时清洗乱扔乱放者。
3.9用洗衣粉洗餐具、餐具清洗不按规定、餐具消毒无记录、记录不合格者。
3.10餐厅地板门帘、玻璃不净;餐桌有污物、油腻;墙壁有死角、蜘蛛网者;
3.11收碗台及周围脏乱、泔水桶不及时清理、外观脏有异味且不加盖者。
3.12洗消间、后厨地面有积水;下水道不畅通、有异味者。
3.13灶台、灶具及周边不洁、有污物者。
3.14刀、墩生熟不分;没有明显标志;菜墩、抹布不及时消毒者。
3.15后厨防蝇、防鼠设施无效者,有鼠迹、苍蝇密度超标
3.16垃圾未按规定处理、不及时清运、垃圾桶且不加盖者。
3.17后厨管理混乱、各种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者。
3.18仓库存放物品无证,入库没有详细记录,存放腐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者。
3.19仓库储存食品原料摆放不整齐,不离墙、不离地者。
3.20仓库内存放非食品类物品者或仓库通风不良有异味者。
3.21上岗不着工作装、不戴工作帽、不持证、工作服、帽、围裙、烂不及时换洗形象差者。
3.22男工留长发、八字胡;女工浓装艳抹、染指甲、指甲长、带戒指者。
3.23卫生区地面不洁,有杂物、杂草,雪天不组织扫除卫生区内积雪;未设置防滑措施者。
3.24清洁工具脏;乱摆乱放,垃圾容器外观不洁者。
3.25各种形式及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中认定为严重脏、乱、差、的食堂,给予停业整顿处罚,通过整顿,申请复查合格后,方能重新开业。
第四章 管理处罚
违反以下管理规定其中之一者,一次扣罚20—50分
4.1道德败坏;违法乱纪有损学校声誉者。
4.2无视学院管理、不按时参加伙食例会、甚至搬弄是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极坏者。
4.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过期调料或使用有毒蔬菜操作不当造成食物中毒影响较大者。
4.4拒不执行粮、油、肉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私自采购违禁食品屡教不改者。
4.5因玩忽职守引发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者。
违反以下管理规定其中之一者,一次扣罚2—20分
4.6出售烟酒及其它明令禁止物品或为学生提供喝酒及其它不该提供的场所者。
4.7周假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校,影响正常供餐者。
4.8开饭期间承包人不到岗者。
4.9开饭期间因窗口发生矛盾、饭菜中出现异物不能正确处理而引发事端者。
4.10承包人未经批准不参加伙食例会、找人顶替开会、开会迟到、早退者。
4.11伙食科交办工作无记录、无汇报、无结果,要求整改项目拖拉不办者。
4.12在操作间抽烟者。
4.13食堂管理不善,内部管理混乱、拖欠员工工资、引起员工联名上告者。
4.14不经伙食科批准,私自调整饭菜价格者。
4.15售饭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在窗口与就餐者争吵者。
4.16伙食科通知其辞退不合格炊工而拒不执行者。
4.17私自交易、拖欠送货商货款、造成送货商投诉,甚至引起争吵打架者。
4.18恶意多打消费者就餐金额或盗打饭卡,经查证属实者。
4.19未经批准在餐厅、路边设点销售食品者。
4.20出售饭菜夹生、有异味、过咸、口感极差,经就餐者、管理员、承包人三方共同认定属实者。
4.21售饭时闲谈、打闹、后厨秩序混乱、非工作人员进出后厨不加以制止者。
4.22出售食品重量不符合规定、菜牌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者。
4.23未经批准随意更换内部员工或使用未经体检、没有健康证的员工者。
4.24穿工作服进卫生间者。
4.25未经批准张贴广告、通知、告示者。
4.26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者。
4.27违反学校关于停止售饭时间规定者。
4.28售饭时未经允许私收款者(微信、支付宝、现金等)。
4.29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学校及规定区域者。
4.30违反学院食物留样制度者。
4.31在学院重大活动或上级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对于违犯上述规定者,将结合本条例,加倍处罚。
处罚通知单
__________________: 你餐厅于___月___日,因违反管理处罚条例第_____条,按规定应罚款_____元,扣____分纳入考核,请接通知后于两日内到伙食科缴纳,否则将以罚款两倍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具罚单人: 总务处伙食科 年 月 日 |
处罚通知单(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 你餐厅于___月___日,因违反管理处罚条例第______条,按规定应罚款_____元,扣____分纳入考核,请接通知后于两日内到伙食科缴纳,否则将以罚款两倍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具罚单人: 总务处伙食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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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标准 | ||
检查类别 | 检查项目 | 处罚依据 |
1、卫生管理 | 1、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 无证或证照过期 |
2、餐具洗消制度健全、质量落实好、有专人负责 | 责任不清、餐具不洁、造成师生投诉 | |
3、卫生组织、卫生制度健全、上墙 | 每缺一项者、未上墙者 | |
4、员工掌握卫生知识 | 现场提问答不对者 | |
2、个人健康、卫生要求 | 5、有有效健康证 | 现场查处无证或过期 |
6、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检查发现 | |
7、餐厅按照规定建立、落实晨检制度 | 无晨检制度或晨检制度落实不规范 | |
8、操作人员着装、工作衣、帽、口罩、围裙、袖头整齐、清洁、干净; | 不按规定着装 | |
9、餐厅、后厨不得抽烟 | 餐厅、后厨抽烟、发现烟头 | |
10、不得穿工作衣帽进卫生间 | 检查发现 | |
11、夏天不得穿拖鞋、背心上岗 | 检查中发现 | |
12、不留长发、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形象好 | 检查不符合要求 | |
13、常洗手要干净、常剪指甲 | 检查出手脏、指甲长 | |
3、食品存放 | 14、冰库冰箱内外干净、定期清理、无臭味异味 | 检查中发现冰箱脏、有积垢、血水、异味 |
15、冰箱由生熟标志、生熟、原料分开存放 | 无生熟标志、生熟混放 | |
14、所有的原料上架分类放置 | 原料不上架、摆放混乱 | |
15、库房不存放“三无产品” | 查处中发现存有三无产品 | |
16、散装原料加盖、标明品名 | 检查发现 | |
17、原料和生活用品不能混放 | ||
4、食品留样管理 | 18、留样食品应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19、留样记录完整,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
5、操作间卫生 | 20、操作台面干净、无污物、无杂物、用具摆放整齐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21、操作间地面干、净、无油污、无积水、油烟罩无明显油污 | 检查中发现有污水、积水、地面脏、油烟罩油污较重 | |
22、水池内外洁净,下无杂物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
23、操作间墙壁、防尘罩洁净 | ||
24、下水道通畅、无污物、无臭味 | ||
25、物品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 | ||
6、切配、烹调、出售卫生要求 | 26、原料新鲜、色味正常、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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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工的菜墩、刀具生熟分开 | 菜墩、刀具生熟不分 | |
28、切配、烹炒抹布分开要干净 | 检查发现 | |
29、盛菜的菜筐和菜盘整洁且上架放置 | 检查发现 | |
30、原料要先洗后切、切菜时胡砍乱剁 | 检查发现一次 | |
31、所用台面干净、调味缸清洁 | 检查中发现 | |
32、配菜、烧菜售菜无交叉污染 | 检查中发现 | |
33、炒菜的锅要及时清洗 | 检查中发现 | |
34、售饭间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整洁 | 检查中发现 | |
35、售饭要用工具,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 不符合要求、造成影响及投诉 | |
7、原料卫生 | 36、按照我院集中采购制度采购食材 | 检查中发现 |
37、肉类要提供有合格“三证”、直接入口食品供货商证照齐全 | 检查无证 | |
38、不采购、不提供三无产品 | 检查发现使用三无产品 | |
39、米面粮油、肉等无腐败变质、有认证报告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
40、使用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 | ||
41、不使用过期食品原料 | ||
8、仓库卫生 | 42、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死角 | 检查中发现 |
43、防鼠设施齐备、未发现鼠粪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
4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 ||
45、食品原料存放离墙离地不少于10厘米 | ||
46、货架、窗台、门有防蝇防鼠设施 | ||
9、餐具洗消及洗消间卫生 | 47、洗消、保洁人员配备合理,经过培训 | 洗消保洁人员过少或管理混乱 |
48、餐具备足一餐使用量,供餐期间不得取用餐具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或经举报查实 | |
49、餐具严格消毒、烘干 | ||
50、筷子足量供应,筷子车保持烘干功能完好 | ||
51、洗消间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物品摆放整齐 | ||
52、洗消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着装整齐 | ||
10、卫生间卫生 | 53、卫生间保持干净整洁、便池内无粪便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54、洗手池完好、整洁 | ||
55、下水道保持通畅 | ||
11、餐厅卫生 | 56、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死角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57、门、门帘、窗台、玻璃、纱窗、墙面干净。每餐前打扫一次 | ||
58、就餐桌面、坐凳及时打扫净 | ||
59、就餐环境好、无乱贴乱划 | ||
60、售饭机、售饭台、宣传匾牌干净 | ||
12、环境卫生 | 61、餐厅、操作间灭蝇措施规范 | 餐厅内苍蝇较多 |
62、有机垃圾袋装化; |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前列要求 | |
63、有机垃圾、水缸加盖; | ||
64、卫生区责任到人、卫生区内干净 | ||
65、油水分离池每天清洗、不污染周边环境 | ||
13、饭菜质量、价格管理 | 66、主、副食重量、价格符合明码标价 | 检查发现或造成投诉 |
67、主、副食不夹生不欠火、无异物 | 检查发现或造成投诉 | |
68、主、副食不得私自涨价 | 检查发现或造成投诉 | |
69、主、副食保温措施得当 | 检查发现或造成投诉 | |
14、服务质量 | 70、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与就餐者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有问题及时与伙食科沟通 | 使用忌用口语、与就餐者打架、骂架造成不良影响 |
71、售饭人员应熟知饭菜价格,防止错账差款 | 检查发现或造成投诉 |
四、食品留样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卫生部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保障全院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日每餐每品种食品各取不少于100克保存在留校柜中。
(二)每种留样食品留存48小时后,倒至残饭桶处理。
(三)留样冷藏柜温度应保证0---5°C.
(四)每个食堂留样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取样,保证样品按规定储存,不能混淆,不能丢失。
(五)留样记录需包含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五、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餐具餐餐消毒,预防病菌传染”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要求各餐厅严格执行以下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餐具消毒必须设有消毒专人负责。
(二)餐具消毒必须做到: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三)消毒时间:
早餐: 8:00---- 9:30
中餐: 13:00----15:00
晚餐: 19:00----21:00
(四)消毒方法:
1、红外线消毒柜消毒:筷子、餐勺洗净后装进消毒柜,在高温120---140度下消毒10---15分钟后方可取出。
2、热力消毒:餐具按要求洗净后,热力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方可取出。
3、餐具消毒后必须整齐的码放在消毒柜或保洁柜中。
以上制度各商家要认真执行,若在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奖惩条例进行严肃处罚并列入考核。
六、食堂粮油肉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对各高校食堂必须强制实行粮油肉大宗食品集中供应管理,确保高校人群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我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我院对粮、油、肉供应管理,实行指定品牌、定点供应制。供应商选择、有关资质审核、协议签订,直接由伙食科全面负责。
(二)由我院指定粮、油、肉使用品牌及供应商。
(三)食堂承包商对粮油肉的食用要有详实记录。供应商每15天向伙食科呈报各承包商物品使用报表,伙食科将根据承包商营业收入核算物品使用量,对于弄虚作假、私采乱购,一经查出,将按“开封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工作奖惩条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价格完全是市场行为,伙食科将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考查,基本原则是,同品牌、同时期、同区域供应价应保持在低于市场价、高于出厂价范围内。
(五)对其他使用物品,可由承包商自行采购。但承包商必须向伙食科提供供应商有效、合法证件。尤其对凉粉、豆腐及其其他豆制品,要提供生产场地地址、联系电话,以备伙食科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承包商在每学期开始时,要通知自采物资供应商到校参加供应商会议,下发供货商须知、审核资质、办理入校通行证等,否则,由于门岗不予通过而造成对各自生产影响者责任自负。
(七)承包商与供货商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尊重、诚信守法,对肆意商品弄假、或恶意拖欠货款的任何一方,一旦查处,将按管理条例规定一次性罚款100-300元;对于情节严重者,以至解除事端制造方经营承包权或物资供应方供应权。
(八)少数民族档口肉品可自行采购,粮油使用适用本办法。
七、餐饮卫生管理细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保我院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开封职业学院餐饮卫生管理细则”,细则具体条款如下:
(一)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粮油肉及直接入口食品要求必须证照齐全,对于使用三无食品、腐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承包商一经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二)餐厅环境卫生:应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有关区域每天清理一次,确保周边不得出现油垢及污染周边环境。
(三)操作间卫生:
1. 墙面、天花板、门窗做到无积尘、无油垢、无尘网、无蝇;
2. 操作间内无鼠、无积垢、无垃圾、无积水。
3. 工作台、灶台、调料台、售饭台、货架摆放整齐,无油垢、无积尘。
4. 储藏间应做到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窗户玻璃干净明亮、防蝇纱窗完好,云水烟罩要按规定使用与保养,保证排气扇畅通。操作间、蒸煮间确保无残余蒸汽,天花板每月清洗一次。
5. 主副食操作间、冷拼间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制作,储藏冰柜、切菜墩板应有生熟标志。
6. 库房主副食原材料应分开存放,食品物资要上架存放,严禁靠墙或堆放地下。
7. 各种电器、餐饮设备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
8.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6s”要求,搞好个人卫生。操作售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戴口罩,不得着装进卫生间。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戴首饰。并佩戴上岗证上岗,严禁面对食品说笑嬉闹及不良卫生恶习造成恶劣影响,餐厅、操作间严禁抽烟。
9. 餐厅操作间内每日清洗,洗刷池、洗菜池要随用随洗,确保无油污、无垃圾、无杂物。
餐具的清洗与消毒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程序进行操作,参加消毒后要达到“干、涩、光、净”标准。
八、食堂消防制度
认真做好食堂防火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使全体员工明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就实,责任重于泰山”,以增强全体人员防火意识、自觉性和责任感。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各部位的责任人。
坚持重点防范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四进行两次防火及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检查落实。
加强食堂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严防流失、损失或被盗,做好保养及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整改,对消防器材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责任到人。
食堂各重要部位有明显“禁止烟火”、“严禁吸烟”等标志,并按“安全责任人”标示牌,分工负责。
搞好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天然气实行专人专管,落实责任目标,由专人定时开关。同时落实通风、消防和定期检修工作,在操作使用方面须经严格培训、责任到人。对管道、阀门等要每天全面检查,并要有检查登记。严禁使用液化气。
经常检查电路设施,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线路、开关等及时整改。限制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使用超负荷的各种电器。
重要部位严禁吸烟,并有明显标志。
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面细致检查炉灶封火情况,各类电器设备开关、天然气的开关、各类明火或容易起火的火源和物品情况,确保安全无事故。
各类易燃物、易爆物远离火源2-3米以上,各种易煮沸的锅中除水外不准放其它物品。
九、餐厅商户值班制度
为规范各餐厅管理,保障餐厅正常运行,制定本值班制度,各商户应本着认真负责,细心勤勉的态度共同管理好餐厅各项事务。
(一)各餐厅值班人员为各窗口和各项目点经营负责人。
(二)每天值班时间为早上 5 点至晚上 10 点,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须按时值班,严格值守,不得无故调换人员及岗位,值班时间不得无故脱岗;
(四)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在每餐后,负责对食堂进行全面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负责安排保洁人员打扫餐厅公共区域内卫生;
3.负责洗消间的管理和运行,餐厅内消毒筷子车正常运行;
4.保障公共设施的安全运用和及时关闭,负责检查食堂内水、电、汽、门窗,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或及时向伙食科汇报,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5.负责协调与学生会伙委会工作,对伙委会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妥善处理;
6.负责食品的取样及取样柜的管理;
7.负责更衣间的管理及卫生工作;
五.值班人员如违反以上规定,给予罚款20-100元,扣分2-10分处理。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教育及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校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学生、教职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在校学生、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主要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学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一)常见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分类
1.学校常见传染病主要有两类:(1)呼吸道传染病:流感、腮腺炎、水痘、麻疹、肺结核等。(2)肠道传染病:痢疾、伤寒 /副伤寒、甲肝等。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约四分之三为呼吸道传染病。
2.学校常见食物中毒主要有三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因进食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引起的中毒,最常见,发病率高,病死率较低,有明显季节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误食有毒化学物质 (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引起的中毒,病死率较高。
(3)有毒动植物中毒。误食有毒动植物或食用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而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引起的中毒。如四季豆中毒、生豆浆中毒、河豚鱼中毒、毒蕈(XUN)中毒等。发病率较高,病死率因动植物种类而异。有一定的季节性。
(二)传染病的预防
1. 传染病传播必须同时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基本条件
常见的传播途径有5类:
(1)接触传播:结膜炎、红眼病等。
(2)空气或者飞沫传播: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性感冒、肺结核等,是最常见的一种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3)食物或水传播:霍乱、细菌性的痢疾、甲型肝炎等。
(4)昆虫或动物媒介传播:疟疾、狂犬病、肠道传染病等。
(5)经血液或体液传播:乙型肝炎、艾滋病等。
2.传染病控制的基本原则
预防传染病流行的关键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1)管理和控制传染源。控制传染源和消除传染源是控制与消灭传染病的根本措施。如 对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和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切断传播途径,是控制与消灭传染病的关键措施。 如搞好饮食卫生、开窗通风、避免与病人近距离接触、戴口罩等。
(3)保护易感人群。保护易感人群,是控制与消灭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注射疫苗,体育锻炼、保证营养摄入等。
3.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1)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切实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源。严格执行中央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在校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以便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建立晨检制度。
(4)加强学校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讲解卫生防病的知识,提高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季节性的传染病高发期来临之前,集中开展相应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
(5)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建立环境卫生清洁制度。要保持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习生活场所的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加强对学校生活用水的管理,确保学生的饮水安全。
(三) 食物中毒的预防
1.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2.做好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索证,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24小时。
(5)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7)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第四章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 I级)、重大( II级)、较大( III级)和一般( IV级)四级。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内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
1.及时报告
(1)初次报告
时限和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初次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
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
时限和程序: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
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查找情况、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时限和程序: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处置工作组。
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迅速联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
(2)迅速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迅速通知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3)立即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或切断可疑水源;
(4)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对相关致病因素进行排查或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3.善后与恢复。
(1)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4)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突然停水应急预案
(一)如加工烹制前通知停水,伙食科通知各餐饮中心提前备足工作用水。
(二)伙食科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了解停水的原因,停水区域和供水时间,并及时通报各餐饮单位。
(三)如停水区域较大,伙食科协同各餐饮中心与有关单位协调,借用车辆到邻近地方运水。
(四)如停水区域较小,伙食科协助各餐饮中心组织员工到宿舍或较近的地方提水应急,以保证照常供餐。
(五)快餐所配的小菜因缺水,清洗不变,可选用不需清洗,削皮即可食用的瓜菜代替或组织员工将蔬菜拿到较近有水的地方清洗。
(六)确保按时供餐,不能完成的工作可与邻近的餐饮中心联系,从其他餐饮中心调拨米饭等主食。必要时,可通过配餐公司调配。
(七)因无水不变清洗餐具,可使用一次性餐具。
(八)各餐饮单位须无条件服从伙食科采取的其它应急措施。
十二、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一)伙食科及时了解停电区域、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并将了解情况迅速通报各餐饮单位。
(二)如停电区域仅为食堂,伙食科协同各餐饮中心组织电工维修或通知总务处事务科维修。
(三)如停电区域为整个校区,伙食科协同各餐饮中心立即采取应急照明(应急灯、发电机)。如有条件可使用学院的发电车应急。
(四)确保餐厅的照明,及时在餐厅采取应急照明(应急灯、蜡烛),保证就餐师生正常就餐。如就餐区域太大且尚未到开餐时间,餐饮中心经理可与伙食科协商,缩小就餐区域,就餐顾客分批就餐。
(五)确保按时供餐,不能完成的工作可与邻近餐饮中心联系,从其他餐饮中心调拨饭菜。必要时,可通过配餐公司保障供应。
(六)各餐饮中心要及时组织对冷冻和冷藏设施内的食品进行处理和防护,避免变质。使用前,严格检查食品的质量。
(七)各餐饮单位须无条件服从伙食科采取的其它应急措施。
十三、开封职业学院
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封职业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隶属于开封职业学院学务处,在院伙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宗旨:发挥学生与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同学与餐饮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于广大同学。
第三条 职责: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伙食科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伙食服务,服务并规范学生就餐行为,加强学生与餐饮部门之间的了解、沟通和联系。
第四条 活动的方法和范围,每周例会一次,检查工作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范围为开封职业学院所有餐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伙食管理委员会设顾问 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秘书长一名和委员若干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顾问,负责指导伙委会的工作。主任、副主任由学务处、团委、伙食科指定产生,委员由校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及各系生活部长和部分学生代表担任。
第六条 各成员基本职责:
一.主任职责:
负责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议,定期召开例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和上级保持联系并自觉接受上级的指导。
二.副主任的职责:
带领本会委员共同管理本会事务,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出席例会,主任不在时,,行使主任职权,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秘书长的职责:
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协调学院有关部门与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关系,并协调伙委会与各餐饮部门间的工作。
四.委员的职责:
(1)模范遵守院规院纪,对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
(2)注意工作态度和方法,对同学要热情,对餐厅要文明。
(3)伙委会成员有义务维持就餐秩序,制止不文明的就餐行为,有义务自觉发动宣传其他同学做文明大学生,从点滴小事做起,提高自身素质。
(4)委员应不怕吃苦、不断磨练自己,不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形成一种积极的态度。
(5)委员间应相互团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同时应树立全局观念,有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
(6) 提倡全体成员要积极投入到委员会工作中,能经常反思.总结教训、勇于创新,不断开拓活动领域,丰富伙委会的活动内容。
第七条 伙委会实行例会制度,在例会上讨论并总结同学们反映上来的问题。与伙食科定期开展座谈会,反映同学反映的困难与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向同学们公布。
第八条 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新学期开学后与学生会换届同时进行。
第三章 工作任务
本会主要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目的,加强餐厅的民主监督管理,携手共建文明餐厅,协助学院总务处伙食科提高学生生活水平、完善学生饮食服务,认真做好学院伙食科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沟通作用,及时反映学生对伙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全面反馈学院对学生伙食政策和措施,建立顺畅的反馈信息网络;同时与学生会积极协作,积极开展学生参与餐厅管理服务工作,倡导广大学生健康文明的就餐方式,创建优雅、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第九条 整体工作
(一)每月召开一次伙食管理会,通报学院对餐厅管理、整改的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学生对伙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以便尽快改正。
(二 ) 每周召开一次监督服务意见反馈通报会,由伙食管理委员会干部、餐厅经理、伙食科负责人参加,通报学生集中反映对餐厅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逐条落实。
(三 )倡导学生树立文明的就餐方式,引导学生创建优雅、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四)组织学生参与餐厅伙食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参观食品加工程序和座谈。
(五)每学期期中和期末组织学生对餐厅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十条 具体工作
(一) 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餐厅的饭菜质量、价格及后厨卫生,并通过宣传栏定期向全校公布检查结果。
(二)值班制度 每天伙食管理委员会安排成员在餐厅伙食管理台值班,受理各类学生意见。 并做出处理,详细记录到工作薄上。
(三) 定期接待: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一中午12:10—13:00和每周四下午17:10——18:00在固定的地方安排值班人员,接待对餐饮服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同学并做好登记工作。对于个别问题予以解决,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伙食科反馈并及时公布结果。并在各食堂设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箱,及时收集、反馈大家的意见。
(四) 联系会议:定期与伙食科、餐厅召开座谈会议。
(五) 宣传调查:伙食管理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全校同学就学校所有餐厅的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等情况以口头询问、分发传单等形式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 对于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报学务处给予表扬或嘉奖,成绩突出者给予记功。
第十二条 对于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或工作不积极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更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开封职业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如院学生会或相关部门有人事变动,伙食管理委员会也会做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伙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工作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组织机构
开封职业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秘书长一名和委员若干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顾问,负责指导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副主任由学务处、团委、伙食科指定产生,委员由院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及各系生活部长和部分学生代表担任。
(一)主任职责:
负责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议,定期召开例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和上级保持联系并自觉接受上级的指导和帮助。需负责对内和对外的运作和协调,对各种活动进行统筹策划组织和计划,并负责资料整理、财务管理、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以及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
(二)副主任的职责:
带领本会委员共同管理本会事务,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出席例会,主任不在时,受主任之托,行使主任职权,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还要做好广大师生的维权工作,建设和伙食科老师的沟通桥梁,及时处理同学相关投诉,收集广大师生对伙食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师生妥善解决与伙食相关的权益纠纷,为服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从而切实维护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
(三)秘书长的职责:
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协调学院有关部门与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关系,并协调伙食管理委员会与各餐饮部门间的工作。负责进行伙食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活动的开展,力争建设一到两个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长期举办、形成传统的伙食主题活动。促进校园伙食的服务质量,负责开展年度伙食调查,力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伙食服务的状况,为伙食管理决策收集依据。
(四)委员的职责:
(1) 模范遵守院规院纪,对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 注意工作态度和方法,对同学要热情,对餐厅要友好。
(3) 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维持就餐秩序,制止不文明的就餐行为,有义务自觉发动宣传其他同学做文明大学生,从点滴小事做起,提高自身素质。
(4) 委员应不怕吃苦不断磨练自己,不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形成一种积极的态度。
(5) 委员间应相互团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同时应树立全局观念,有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
(6) 提倡全体成员要积极投入到委员会工作中,能经常反思.总结教训、勇于创新,不断开拓活动领域,丰富伙食管理委员会的活动内容。
(7) 伙食管理委员会内部要对委员进行考评、奖优惩劣,对于表现不好的将予以除名。
第二条 工作职能
1、收集全院同学对餐饮方面的问题的反馈意见。
2、制定并不断完善一整套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3、协定一套伙食质量检查办法。
4、对食堂禁止私收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举报有奖。
5、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伙食科。
6、监督食堂在检查后进行有效整改。
7、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伙食方面出现的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
8、每个月召开一次餐饮部门与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见面会,共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9、组织人力进行社会实践调查(原材料价格),促进食堂的饭菜价格保持稳定。
10、加大伙食管理委员会宣传力度,对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活动情况在宣传栏和各类媒介上进行报道。
第三条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贯彻卫生“五四”制度。
2、生熟分开,库房分类分层保管,堆放整齐。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炊具容器设备专人负责,经常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6、卫生分区包干,有专人负责。
7、室内门窗清洁,无尘、无蜘蛛网。
8、掉在地上或桌上的食物不得混入干净食物中继续出售。
9、售餐台一日三扫,每周一例行检查。
10、工作期间穿整洁工作服、帽,
11、售饭时必须配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手套、口罩。
12、下班关好门窗、水、电、汽,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
2、按时开饭,满足用餐者的要求。
3、买卖公平,一视同仁。
4、主动听取意见,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
5、不带外部人员进入食堂内部。
6、服务人员尽量说普通话。
第五条 伙食管理委员会内部管理办法
1、检查时做到严肃、认真、仔细。
2、检查时,凭证件进入,进入后要对每一次检查进行详细记录,不得凭空编造或视而不见。
3、有责任心,每月例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4、每月检查将采取突击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在每月例会上定出,所有委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5、接待同学投诉时要热情、认真、并做好详细记录,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6、伙委会成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7、若违反上述1—6项中的任何一项3次以上者取消委员资格。